车辆在高速公路网内超过24小时,路段内(同一条高速线路)超过12小时,均要缴纳“超时费”。高速公路设置超时费的目的是防止车辆通过中途换卡、丢卡、闯卡等手段逃避交通费,高速公路超时费的算法就是收取本段高速全程的最高费用。高速服务区不限制休息时间,高速公路会有超时费。超时费,是全国公路网为了防止“换卡逃费”等违法行为设置的超时行驶车辆处理程序。全国的高速公路普遍设置了超时行驶车辆处理程序,不过在服务区停留的时间和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滞留的时间,都可以扣除。
法律依据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 行人、非机动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铰接式客车、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,不得进入高速公路。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。
其时效暂定为每30公里折合1小时(高速公路的最低时速为70公里/小时),各出口按照车辆所持通行卡显示入口至出口距离计算通行卡时效。超出时长按30分钟进位,按小时取整,最低时限为1小时。对于出口的超时卡,除持有路政巡逻人员开具的故障车辆停道占道赔补票据,拖车证明或服务区的餐饮、住宿证明外,视为无效卡。对无正当理由超时卡按可行驶最长距离征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