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于从头到尾把Milk看下来,最后烛光哭了一点点。
然后我在想,如果我一个哭包,只哭了一点点,是不是说它拍得不够煽情呢?
很沉重的一段历史,Sean Penn的戏骨令人难以置信,Freaking Damn Good.
我想我哭不出来,是因为太多东西在不停的发生,Harvey Milk的40s,不到10年Fight Back,活生生的磨灭了一对爱侣,把肤浅观众的肤浅眼泪也逼了回去。Jack自杀,Milk没时间悲伤,因为下一仗是No on Prop 6,反对开除所有Gay以及支持Gay老师的法案,这一仗输了,所有其它行业的同性恋,所有因为仇恨和敌视不敢出柜的人,所有迷茫和害怕的年轻人,将没有任何希望。Scott,,Milk先生一生最爱,忍受不了无休止的选举和无休止的失败,要离开,Harvey也无力挽回,因为他不能停下,选举,即使不能成功,也是唯一不再活在阴暗角落的方法。暗杀的乌云始终悬在头上,Harvey还是站上讲台,无论在市议会的集会还是最初的肥皂箱子,甚至敌对郡充满仇恨的礼堂,他还是拿起话筒,拿起他标志性的扩音器:
“我是Harvey Milk,我来招募你们。”
我看着回放的画面,Sean Penn举着右手,挥舞着柔软的拳头在台上或激情或深沉地演讲。我虽没机会亲眼见过这位同志世界的马丁路德金,但就这一点细小的动作,还有Sean优雅的一颦一笑,我便能真切体味Sean和他扮演的人物之间的关联,Castro大街上的人称这个为灵魂附体。传记片的成败不仅取决于导演编剧阅读历史的方式,还在于演员们在镜头前的或带有个人风格的表现。而他们所要表现的人物,并不是虚构出来得可以肆意涂抹的白布,他们的那一笔,或是画龙点睛,或就是画蛇添足。除了Sean Penn,《荒野生存》的Emile Hirsch,《小布什传》的Josh Brolin,《蜘蛛侠》里的小绿魔James Franco都为影片增色良多。
我以前不买Gus Van Sant的账,我还觉得《大象》里的镜头像是在打反恐精英,但我不得不承认Gus Van Sant的影片中带着他强烈的个人风格。而传记片的导演应该是藏在幕后的人物,用冷静客观的态度对待历史,其他的事情该留给观众。好像在说历史是群众创造的,而不是一两个精英。Gus Van Sant出色地完成了群众给他的任务
Milk死了,他的死让人伤感和怀念,他的死激励着同志们勇敢地有尊严地面对未来的生活,他的死让更多的人被同志之爱化解,他的死让更多的人知道了他,他的死也成就了这部电影,并造就了第81届奥斯卡上的两座小金人儿。
不过,细细想来,Milk并没有死于他领导的轰轰烈烈的同志出柜运动,并没有死于那些恼羞成怒、忠贞捍卫6号法案的保守派手中。他的死是因为他得罪了同在职场的小人同事Dan,随着积怨加深,事业上春风得意的Milk并没有去解释或者化解,并在Dan事业的最后关头亮出杀手锏,打得Dan万劫不复,无处翻身。最后,闹羞成怒的Dan失去理智,杀害了市长和Milk,这两个害得他丢了饭碗丢了颜面的家伙。。。。。。。
以上言论并不矛盾于我对本电影的推荐,只是感觉戛然而止,怅然若失.
感谢囧蛋同学千里迢迢的给我拷了米尔克的超清版,还给我电脑装了各种奇怪的插件,并且还试图把我的电脑上的输入法的兔斯基图标给弄掉,然后还很鄙视我的说,我电脑屏幕什么都没有....靠,什么都没有有什么好拽的啊!我同学才跩咧!下A片也放在桌面上!多大方啊!哼!臭屁男。
《米尔克》是西恩潘的片子,说实话,假如不是因为我觉得海报有点意思,假如不是好几个人推荐我看,假如不是囧蛋刚好有这部片子,(错,他什么片子都有...)假如不是因为我某天晚上吃完饭就睡觉,可能那部片子会和之前我电脑里面的什么《柳条公园》《热泪伤痕》或者《once》一样,大概过上十个月我可能也不会想要去看。刚好我打开了那片子,然后刚好片头的调调是我喜欢的那种怀旧情绪,于是我就躺在我温暖的床上看米尔克。
其实像很多片子是不适合两个人看的,在我心中一直觉得,适合两个人一起看的要么是恐怖片,要么是喜剧片,不能一起笑至少可以一起惊声尖叫,不能一起哭至少可以紧抱着彼此感受一下心跳。
可是这部片子要怎么说?
好笑?有点。
感人?有点。
惊悚,也不是没有。
不谈电影,谈gay。
让我激动的不是Milk的了不起,是那句被一次又一次呼喊的GAY RIGHTS NOW。这是口号的力量:用最简练的语言最大声地表达诉求。我们的处境是,至少是目前,我们只能把电影当电影看,没有口号,没有游行,没有GAY RIGHTS。
丫说,以后我当了律师,会努力用自己懂的东西为你们做些什么。你们,不是你。我说,可是你一个人的力量能推动什么呢?丫说我不推动什么,谁都不去做,就没人做了。
同性恋在中国的生存有一种绥靖环境,不打击,不鼓励,不得宣扬。这就是为什么同性恋不再在精神病的诊断标准上,而《断臂山》也不得在国内公映。让你活着,保障你的生存权;别要得太多,否则你会什么都得不到。所以,李银河那个推动同志婚姻的提案连上台面的资格都没有。
问题在哪儿?在于我们没多在乎那个叫做RIGHTS的东西,在我们所处的环境那个东西不是我们最大的吁求。我们更需要爱情和性欲。或者这是个假问题:即便中国真的允许同性婚姻又怎样?我们生活的细节能有多大改变?真想结婚,移民去吧
1.
罗兰夫人曾说,“自由,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!”其实,被利用的何止自由,还有很多崇高的理由,被罪恶所用,行苟且之事。最近被利用的,是保护孩子(滤坝)和维护法制(谷歌涉黄)。
【原文:http://www.naowan.com/archives/2009/06/29/653】
当然,是否罪恶,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。
如果你反对Gay,那么,在你看电影《Milk》的时候,当Milk在演讲中引用独立宣言和自由女神手中之书时,就是假自由之名行罪恶之事;如果你赞同Gay,那么,当Milk引用这些慷慨激昂的句子时,你也会热血沸腾,热泪盈眶。
心理学告诉我们,先有偏见,后有支持偏见的理由。
古人也老早教导我们,如果已经看某人不顺眼,那么,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”。
2.
同事的老婆问他:“从前你总爱说喜欢某某类型的女孩子,最近怎么不说了?”同事想逗逗老婆,便说了一个日本AV女星的名字:佐山爱。同事老婆没听过,就用Google搜索佐山爱的图片,结果很不理想;换Baidu搜索,一目了然。
我之前也没听过佐山爱,比较一下,Baidu的效果确实要好过Google。在这点上,我爱Baidu
“米尔克”了解一段历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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